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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村长】【作者:优宫】【未完】

【内容简介】

  不到三十岁的小青年,凭着聪明真诚,加上一点小小的手腕,当上了一村之长。村长是上通政权下达基底的桥梁,处在夹缝之间的他,在痛苦和快乐中生存着。我的村长我的村!我的地盘,听我的!村长说:妇女主任,今天晚上,咱们要谈一夜工作……村长说:女镇长大人,不是我不小心,我是故意这样搞的……村长说:嗳,小军他媳妇,你要听话,我保证你不会有事。

  上任篇

  前言

  风流韵事,这种事情不但农村有,城市也有,中国有,外国也有,只要写人性和现实,这是不能避开的话题,所以我也不能免俗。本书是以纪实的方式来写的,有百分之九十是真实的,有百分之五的水分,用到的人名都是假名,另百分之三的水分,是因为在写作过程中,要进行一点艺术加工,毕竟我是以纪实方式来写,而不是拍摄纪录片,如果写成日记型的,读者兄弟肯定不喜。

  现在在网上看到很多农村题材的小说,写到村长时,总是张口闭口自称老子,我感到十分好笑,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在农村生活过。因为现在的中国农村,大都是家族型,一个村长只不过是里面的一员,村民中有他的本家堂兄弟,有他的本家叔伯,有他的本家爷们,他不敢自称老子,就算是村霸一类的恶人,顶多也就是对着一个人大骂,而不是在公共场所自称老子,他没这个胆子。不要以为村长都是村恶霸,也有不少好同志,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就是一村之长,他自己开办着工厂,家资数百万,开着高档轿车,有一次晚上回家,在路上遇到了本村一个收破烂的叔叔,这个村长并没有扬长而去,而是开着轿车,打着车灯,用灯光来为收破烂的那个并不是亲近的叔叔照亮道路,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第一章上任

  「梁大众,你过来。」老张站在镇长办公室门口外的走廊下,向我招了招手。

  我连忙扔掉手中的烟屁股,一步跨出去,正好用脚尖捻灭,脚步不停,快步向老张跑去。

  六月的天气,骄阳如火,从刚才墙角的阴影里一走出来,马上就像跑进了火炉里。中午,为了庆贺我当选村长,我在我们村东的「又一春」酒店大摆庆功宴,摆了整整两桌,全是村子上的名流,还有镇上包村的干部,老张就是其中一个。本来我的酒量就不高,从小学到初中都没当过上班干部的我,今天竟当上了平生的第一次官,心中难免激动了点,所以就多贪了几杯,有点高了。

  此时我站在镇长大人办公室的门口,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本镇第一号人物,心里多少有点紧张。镇长,一镇之长,绝对是本镇执牛耳者!我这一紧张,汗就出来了,也不知是热汗还是冷汗了。

  老张笑呵呵的拍了拍我的肩膀,亲切的说:「别紧张,孙镇长人很和气的。」我点点头,从裤袋里掏出一方软质白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汗迹。

  有老张陪我见孙镇长,我还安心点,毕竟和老张喝过两次酒,较为熟悉一些。这个身材矮肥穿戴土里土气比我这个农民还农民的镇干部,除了比我在酒桌上能装点,我还真没发现他还有什幺别的本事,他都可以在镇长办公室来去自如,我为什幺不行?

  老张推开枣红色的木质房门,当先走去,说:「孙镇长,小梁村的新主任梁大众来了。」我努力镇静了一下情绪,在裤子上暗中擦了擦汗漉漉的掌心,也走了进去。从烈日当空燠燥难忍的阳光下,一步踏进镇长办公室,立时有如沐春风之感,这种空调调出来的不热不凉的温度,坐在这样的环境里办公,真是一个爽!我马上全身通泰,酒意全跑了。

  孙镇长是一位四十上下的英气男子,身形瘦高,脸色丰润,留着背头,平静的眼神闪动着高位者的智慧和锋芒,仿佛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人的心思。

  孙镇长的眼神,淡淡的向我投来,那种镇定如恒的淡然和优越,有点刺伤了我。不错,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干部,甚至不能称为干部,你就用这种居高临下的压迫性眼光来看我,如果现在来的是一位县长,我就不信你还能是这样优闲的坐着,淡然的望着?

  当然,这种刺痛感只不过是我一刹那的想法,我明白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所以不但不能把不满形之于色,还要笑容可掬的走上前打招呼。

  「你好孙镇长,我是梁大众。」我一边向端坐着没动的孙镇长走来,一边伸出手来。忽然感到不对劲,就我这汗漉漉的手,能和人家尊贵的镇长大人握手吗?如果见面不握手,好像不太礼貌吧?虽然我没当过官,却也知道官场中见面是要握手的。

  此时,梁大众可能还有点没有醒酒,他好像忘了,他只不过一个小小的村干部,和人家镇长大人差上好几级哪!官场中好像还有一个潜规测:级别差太多,不握也罢。(何况还是一双农民的汗手!)(各位兄弟们读者,这是第一次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错使用,我会提醒兄弟们二次。)敏感如我,还是很快就捕捉到孙镇长嘴角边的笑意,马上及时的把伸出去的手又自如的缩了出来,并没有要屈着手指数着一二三再慢慢缩回来,不过身上也出了一层汗。

  幸好孙镇长见多识广,像这种小场面早就司空见惯,也很为我着想,怕我太尴尬了,笑笑,说:「小梁,坐,不用客气。」老张也说:「坐吧,孙镇长让你坐你就坐就行。」我这才在短木沙发上坐下来,只坐了半个屁股。我一抬头,发现我坐在这样短的沙发上,一定要仰着头才能「有礼貌」的和对面的孙镇长做亲切的交谈,忽然来了气:凭什幺呀!就把整个屁股都蹲进了沙发里,让自己的坐姿更舒服一点,却也不敢太过放肆,没敢把二郎腿跷上来晃悠。

  梁大众这些小动作幸好并没有落入孙镇长的法眼,不然,孙镇长肯定心里不爽,梁大众在做这些小动作的时侯,就是看到孙镇长正好在低头从抽屉里掏文件。

  老张倒是当好看到梁大众的小动作,无声的露出了狐狸般的微笑。

  (兄弟们,这是第二次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交错。)接下来来的谈话,都是上级对新来下属的陈词滥调,什幺好好的干呀,有什幺困难就向领导反映领导会帮你想办法呀,等等。陈镇长的语气虽然很平和,甚至可以说是亲切,但是他那份骨子里透出来的自我优越,却让我非常反感。我本来是个个性散漫的懒汉,前几天村里举选举新干部,有几个老少爷们莫名其妙的推荐我,我那几天可能也是脑袋被门夹了一家伙,短路了,竟然傻乎乎一股劲的真的去参选,凭着村里老少爷们的错爱和自己多年来辛苦积攒的一点人气,请了几个村子里名流吃了一顿饭,请了镇上的包村的老张喝了两顿酒,竟然成了!如果不是怕我现在跑了不干,会被老少爷们骂死,我会在这里受他这份闲气,看他这付嘴脸,侍候他这个官僚?唉,一入官门深入海呀!

  我虽然混的一事无成,但这几年在社会上也是走过南闯过北的,摸打滚爬练就了一身生存的本领,所以心时想的是一套,脸上表现出来的又是另一付模样,我对于孙镇长循循善诱的教导,表示出了应当的尊敬,但并没有诚惶诚恐受宠若惊,我在公司当做业务员,知道上司需要的是一个有一定能力的手下,而不是一味奴颜卑膝的马屁精。注意:是一定能力,就算你的能力可以大到功高盖主,也不要胆大妄为到去拂逆领导者,淡定从容虽然升官慢一点,但目无领导可就会死的芯快了点!

  在五分钟的谈话里,孙镇长对我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从他赞赏的眼光中,可以看出来,虽然这种赞赏有很大的水分,不过可以肯定,他不讨厌我。

  最后,孙镇长站起身子,说:「小伙子,好好干,有什幺问题,就让张主任。我下午还有个会,就不陪你了。张主任,麻烦你把小梁带到刘镇长那里报个到。」我连忙站起来,恭敬的说:「谢谢孙镇长接见,您先忙吧,我下去了。」孙镇长点了点头,开始收拾桌上的文件,就在他一低下头的时侯,脸上的笑容马上消失了,代之而起的又是那种优越的漠然。

  走出孙镇长的办公室,从有空调的房间走到烈日炎炎下,我却全身一阵说不出来的放松和舒畅,长长吐了口气。

  老张扭过头来,一笑:「紧张呀?没事,孙镇长就这样,看上去挺冷淡的,其实是个好领导,慢慢你就知道了。」我「嗯」了一声,没有说话。我宁愿面对一个老好人,也不愿面对一个好领导,天知道好领导是要什幺样的标准!

  跟在老张后面走了几步,我说:「那个,刘镇长,是谁?」老张说:「刘镇长刚调来,别说你们村干部不认识,就是我也对她不熟悉。你们原来的洪庙乡的村子,都归她管了,我包的四个村,又都是你们原洪庙乡的,所以我也是她的手下。噢,对了,她是位女同志。」我「嗯」了一声没说话。在老张面前,我不用装孙子了,他吃过我两顿饭,应该是他的嘴会软吧?再说以后村子里的工作还要我配合,表面上是我的领导,但有时也要看我的脸色行事(上届村班子就对老张不是很客气)。只不过有点不爽的是,我归老张管,老张归一位女同志管,说到底,我也是管这个姓刘的女同志管着。

  几年前的乡镇大合并,原来的三四个乡镇合并为一个乡镇,我所在的村子原来是归洪庙乡,后来划分为城关镇,是镇关镇最边上的一个村子,也是城关镇最穷的一个村子,至今也是全县唯一一个没有通公路的村子。

  城关镇镇政府大院,是在县城西关,是一个两进大院子,全是平房,两排,每一排一个院落。镇长和镇上领导们都是在平房里办公。

  孙镇长的办公室是在进大门的第一排院子,刘镇长的办公室是里面的第二排院子。

  老张领着我串过平房中间的一条空廓,就看到了前院中的一个破旧的花园,花园是用红砖彻成的,砖末剥落,很是难看,幸好里面的鲜花怒放,就算是在烈阳下,依然不屈的怒放!

  沿着长廓走了一会,来到最东边的那个房间,老张先敲了敲门,听到里面有一个清脆的声,老张才推门进去,我也随后跟进。

  一进门,就看到一个三十左右岁明艳动人的女人从办公室后面站起来,向我们微笑。

  我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副镇长还要配个漂亮的女秘书吗?

  只听老张对那个女人说:「刘镇长,这是小梁村刚上任的村主任,梁大众。大众,这就是刘镇长……」我脑子「嗡嗡」响了两下。

  第二章小嫣

  我是在半夜醒来的,醒来的时侯,下边胀的难受。在黑暗中我摸到了妻子小嫣火热的身体,闻着她身上的体味,我小腹下那团火燃烧的更旺了。我伸出手去,悄悄的摸到了小嫣温热的所在,搓捻着。在睡梦中的小嫣发出阵阵销魂蚀骨的呻吟。

  我的因体力旺盛而快要爆炸的欲望,被小嫣的呻吟引到了顶点,我以最快最威猛的速度闯进小嫣的身体……在黑暗的房间里,我急促的喘息和小嫣婉转的呻吟交奏成最和谐美妙的乐章。我快感如潮而来,闭着眼睛,沉浸在冲刺的快乐中,感到自己在向一座山峰攀登,马上就要到达顶峰,只要义无反顾的向下一纵……小嫣原来舒爽的呻吟,渐渐充满了疼痛难受,变得不堪我的重负和鞭达,呻吟着说:「……快点出来吧……」听到这句话,我马上就要到达峰顶的快感,瞬间就坠到了谷底,欲望迅速退去,变得兴味索然。

  小嫣在她娘家有兄妹四人,上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她是三妹,却又比我年长两岁,所以有时我会亲昵的叫她三姐或者叫三妮,这时,她总是动情的娇嗔的抛给我个媚眼。小嫣的身体娇小玲珑,不到一米六的身子散发着诱人的魔力,虽说年过三十,但眉眼依然娇俏,风情十足,生过孩子后身材发福些许,却更显得丰盈,有一种的诱惑力。

  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虽然中间也有过不愉快,但并没有闹到不可收拾,所以很快就会和好如初,夫妻恩爱。自从两年前的一次意外引产,她的身子就落下了病根,不能经受剧烈的房事,不然就会疼痛难忍,脑袋也像要裂开般的痛苦。有过几次这样的疼痛之后,不但我变的胆小怕事小心翼翼,她更是对房事的冷淡从生理转到了心理上,虽说还没达到恐惧的地步,却也是冷淡症了。她又不忍心见我憋屈的难受,每次只要我要,她都会让我进入,却又在疼痛难当的时侯,催促我快点完事。

  男人在这个兴头上被催,是最为恼火最为沮丧的。这种事对于年方三十血气方刚精力旺盛的我来说,无疑是痛苦的,最难堪的。为了减少和小嫣行房的次数,我渐渐的染上了自己动手解决的毛病,当小嫣不在家时,我会一个人闩上房门,放上,一边看电影,一边激发自己的漏点,然后释放,或者在脑海中幻想着一个我最近见到过能引起我欲望的女人的影子。当然,这种事是不能让小嫣知道的。

  被小嫣一催,我的欲望虽然消减了,但下边却依然坚挺的难受,如果不能爆发出来,我是无法安然入睡的。为了能尽快释放,我开始在脑海中搜索女人的身影,这个女人可能是一个明星,也可能只是一个我在街上擦肩而过的女人。

  从冷却到重新点燃漏点,这个过程本来是漫长而艰难的,但我的脑海中忽然闪现出一个女人的影子,漏点被迅速点燃。这个女人就是我昨天下午在镇上见到的那位年轻漂亮的女镇长。

  在黑暗的房间中,我闭上眼睛,放轻动作,开始想像着和刘镇长见面的情形,她美丽的脸庞,她性感的身材,她的一颦,一笑,都让我的血管在燃烧,我的热情又回来了,而且比以前更激烈,我在向峰顶攀登,很快就到了峰顶,我的脑海中把刘镇长如花般绽放的笑脸固定,放大,呀,原来在她红艳的嘴唇下角,还有一颗深红色的红痣,红痣,红痣……呀,呀,呀,红痣!

  我爆发了!

  软软的从小嫣的温软的身上翻身下来,我把凌乱的战场交给小嫣来清理,我沉沉睡去。

  全身轻松,一片宁静,没有梦的黑甜乡!

  第三章事件

  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吵醒。

  我睁开眼睛,天色还没有大亮,窗外的天气是一种清冷的暗青色,微微发蓝。

  敲门声音是从院外传来的,是敲的我的院门,敲门人可能也是隔的太远惊不醒我,所以把门打的震天响,看样子我再不出去,就会把门拆了。

  是谁在这个时间来打扰我的好梦?

  小嫣也被吵醒了,要起床去开门,我温柔的说:「你多睡会,我去开门。」小嫣伸出手臂,搂着我的脖子,亲吻了一口,又沉沉睡去。

  我很快就穿好衣服,顾不上洗脸,就去开门,走到院子里,我大喊:「谁呀,别把门给你砸了。」「是我,你二叔。」声音不高,显然是压抑着说出来的。

  从声音中,我听出来,是我本家的堂叔立原。我有点奇怪,为什幺敲门的声音这幺大,说话却这样小声音哪?难道说还怕人听到?

  打个院门,我看着一脸憔悴满脸焦急的立原叔,笑道:「二叔,啥事这幺急?」「你兄弟,出事了,被警察抓起来了……」立原叔显然有点真着急了,额头上冒出了汗水。

  「抓起来了?」我愣了愣。立原叔只有一个儿子,叫文岗,和我一辈,今年只不过刚刚二十二 岁,去年冬天刚结婚,人很老实,胆小怕事,怎幺会被警察抓起来了哪?

  「咋啦?」我问:「为啥抓他?」边说边掏出香烟,给立原叔点上。

  立原叔狠狠的抽了一口,吐出来,呛的剧烈的咳嗽起来,一边咳一边骂:「日他娘,这熊孩子在饭店去啦!」我一听,明白了。原来文岗去年初冬刚结婚,到今年六月份,正好老婆生了孩子,这个月正在坐月子,没出满月,不能行房,文岗这小子坚持不住了,鼓起胆子,到村东的「又一春」饭店,结果就被派出所给抓了。

  嘿嘿,我一直不明白一件事,卖的,和买的,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何必非要抓哪?

  被抓,不是大事,一般来说,罚款,三千块。

  我咳了一声,说:「二叔,小岗给你打电话啦?」立原叔说:「他没敢给我打,他给小辉打的,小辉又给我打的。电话在我儿媳妇房间,小辉没敢对我儿媳妇说是啥事,只说要找我,让我去他家。我媳妇又叫起我来,我到小辉家,小辉就把这事悄悄给我说了,还说小岗说了,不要让她媳妇知道了,怕媳妇一生气,把奶水气回去了,坐月子要是落下了病根,一辈子的事。你说这狗日的,他知道疼媳妇,还去外边?」我笑了笑,说:「二叔,你别急,这是两码字,小岗还是个好孩子。小岗在电话里说了没有,派出所要罚款多少?」「三千!」立原叔说:「你也知道,我和小岗还没分家,在一个院子住着,就是想等他们的孩子长大了,离手了,再分家。为了给小岗娶媳妇,我借了不少钱了,我现在手底下还不到一千块钱,儿媳妇倒是有钱,刚给她把鸡蛋卖了。但是不敢向她要钱呀,怕她知道了,小来(小,是本地长辈对晚辈的昵称),你得帮你二叔这一把。」我知道了,敢情我这村长上任的第一天,就是要处理一起嫖1娼事件呀,不但要搭力气,还要搭钱。没办法呀,别说我不是村长,就算是看在本家堂叔的面子上,我也不能袖手旁观。

  说真的,我这几年虽然没有混成什幺事,大钱没有,小钱还是有的,三万五万,还能拿的出来。立原叔的日子是不好过,他没有什幺本事,跟着建筑班打个杂手,一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儿子娶媳妇盖房子,花了七八万,拉了不少债了,他说手底下只有一千块,我倒是真信的。文岗的媳妇手下肯定有钱,保守估计,不会少于两三万,因为文岗媳妇没怀上小孩子之前,在一家纺织厂做了四五年的女工,肯定有不少钱。但是,在这个村里,就是这样:儿媳妇的钱是儿媳妇的钱,老公公老婆婆的钱,还是儿媳妇的钱,所以,儿子和儿媳妇是富翁,立原叔还是贫农一个,更不幸的是,出了这事,还不能让儿媳妇知道,只能在外偷偷借债,以后这笔钱,还不能让文岗来还,因为文岗怕老婆,这钱要上交的,还债的事,只能让立原叔慢慢还了。反正我也不急。

  我说:「二叔,你那一千块钱,就留着买肥料吧,我家里可能还有三千块,我给你拿。」立原叔感激的说:「小来,到年前,我就能还给你。」我一笑,指着他的鼻子,半真半假的说:「看准了,我都三十岁的人了,不要小来小来的叫。」立原叔也笑了:「是,你是村长了,以后就叫你大众,不叫小啦。」趁着我推摩托车和取钱这一会,我要向大家说明一下,可能细心的读者也看到了,在乡镇上,那些干部一直介绍我是村主任,而我自己总说自己是村长,这是怎幺回事哪?原来,在我们这里,村长一般来说,是要求党员才能做村长,不是党员的,最多是做村委会主任。我不是党员,这个村委会主任在村子里来说,就是一把手了,所以不但是我自己把自己当成村长,村民也当村主任就是村长的。一把手,就是村长!

  我家里还有五六千块钱,本来是准备竞选的时侯,用来贿赂村子里的名流和镇上的干部的,但是没用到那幺多,只不过用了一千多块,就当选了。唉,村子太小了,只有八百人口,没有任何副业和收入,这不是个肥差,有本领的人不愿干,没有本领的,还真干不好,我上几任村干部,就干的挺臭,不过,那几年还要上交公粮的,所以还可以小小的贪一下,从去年开始,不兴上交公粮了,所以村干部也没有什幺油水可捞,上任村长就下来了,空缺了半年多,我才顶上来的。

  需要说明的是,我不是一个有多幺崇高理想的人,不是一个多幺清正无私的人,当这个村长,要说我不想贪污,那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的。我也会贪污,我的贪污,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先富了庙,再来富我这个和尚,我不会像上几任那样,庙没富起来和尚就大贪特贪,结果把一个本来就穷的当当响的村子,现在更是搞得满目苍荑,我接手过来,竟然还欠着镇上几千块的各式各样的费用,幸好镇上的领导大度,让我先欠着,以后慢慢还。这就是我接手村长的真实情况。

  我装好钱,推出摩托车,带上立原叔,就向镇上的派出所行驶而去。

  第四章 我和警察是同学

  镇派出所和镇府大院,只有一墙之隔,也是一个平房大院。

  我是很不喜欢和派出所打交道的,虽然知道派出所的位置,却很少来,只有前几年换身份证的时侯来过一次。这次进了院子里,心情还有点像做错事的感觉。

  派出所的大院门关着,只开着一个小门,摩托车推不进去,只好放在外边。

  我和立原叔走进派出所大院,见院子里用石板砖铺地,旁边停着一辆警车,估计就是抓来文岗的那车。再远处有一个花园,清晨的阳光下,花朵开的正艳,我却无心观赏。

  五间平房,有三间的房门锁着,因为时间太早,还不到上班时间,所以除了几个值夜班抓赌抓嫖的干警之后,别的派出所人员还没有上班。我们进来的时侯,只有一个房间里面传出笑语交谈之声。

  刚走到走廊,房间门打开了,一个穿着警服的人提着个暖水瓶正好走出来,冷淡威严的瞄了我们一眼,不客气的说:「什幺事?」态度,态度呀,同志!不是每个到你这里来的都是犯人!

  我忍着气,说:「找人。你们昨晚在三叉路口那个‘又一村’抓了个的……」「在那房。」民警同志说完,看也不看我们一眼,就提着水瓶走开了。

  我和立原叔顺着民警的手指处走去。

  这个房间是锁着的,只能从窗口向里望。文岗听到了我的声音,也从窗口向外望。

  「小岗。」

  「大众哥,你来了。爸……」小岗惧怕而愧疚的望了一眼立原叔,就低下头去。

  立原叔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如果是在家里,肯定是脱下鞋子就仍过去了,前提是儿媳妇不在场。

  我从窗口望了房间里,里面还有四五个人,可能都是被抓来的,没有戴手铐,有的无聊的坐在椅子上等家人来赎,有的焦虑不安的在房里走来走去。

  我对立原叔说:「咱们去交钱吧。」

  立原叔点了点头。

  我让立原跟着我去交钱,是有原因的,一是做好人要做到刀刃上,要让立原看到我是拿钱出来的。二是怕立原叔认为我没有交足三千块,罚款这种事,说真的,可多可少,派出所有熟人一分不交都行,没有熟人,可能还要交的更多,所以不论交多少,我都在让立原叔在旁边看清。

  派出所里我不认识谁,如果真的找来镇上的老张,可能和他们派出所熟悉,但我不想找熟,不愿欠老张和派出所这份人情,宁愿多交点罚款,要是找老张和派出所的人,就算少交罚款,中午肯定要请客吃饭的,这笔钱,可能就要由我个人来出了,我不干。罚款是算在立原叔身上,他是要还我的。

  我们来到那个敞开半张门的房间,敲了敲门,里面的笑语声微微低了下来,一个声音说:「进来。」立原叔有点害怕警察,不敢进去,我伸手一拉他,一块走进去。房间里有三四个穿着警服的人,用不太友好的眼光望着我,那眼光就像我也是个被抓进来的人。

  我眼睛瞄上了一个年龄大最像官的警察,说:「我是来交罚款的,梁文岗。」这个年龄大的警察脸色还算和蔼,笑了笑,说:「你先去外边等吧,我们收款的还没有上班,八点半,你再过来。」立原叔鼓起胆子说:「我们把钱交给你,你交……」那警察有点不耐烦了,摆了摆手,说:「要按正常手续办。」然后不再向我们看一眼,转过头去,继续和别人谈笑风生。

  我拉了拉立原叔,悄悄退出这个压抑的房间,这个房间对于他们来说是正常上下班的地方,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遥远而不可及的,是要「敬」而远之的!

  我看了看手机,时间才七点半,到八点半,还有一个小时哪。我问立原叔:「饿了吧,走,咱们先去吃饭。」立原叔默默的点了点头。

  我走到文岗那个房间,对文岗说了一声,然后和立原叔走到院外来。

  找了家卖早餐的小摊,我和立原叔要了一斤油条,两块钱的包子,每人一碗稀饭,就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望着街上的人群,有一句没一句的交谈着。

  立原叔的眉头锁着,显然在心疼这三千块钱,这三千块钱对于派出所来说不但是天经地义要罚的,而且是数目小到不值一提的,但对于立原叔来说,却是他半年的工资,他忙碌一年下来,也落不下三千块钱。

  我的心忽然疼了一下,有点犹豫,要不要找一下老张,托托熟人的面子,看能不能少罚款,大不了请客吃饭的钱,也让立原叔来力,我至少也算是尽一份力了。

  我吃过饭以后,掏出钱来,立原叔要抢着付钱,让我按下了,这点小钱,我还搭的起。

  趁着立原还在吃的时侯,我又买了两块钱的包子,给文岗带上,然后掏出了手机,给老张打了手机。老张也没少吃喝过我的,这份面子就要让他还我一份了。

  可惜,老张今天有事,告假了,不来上班,所以,还是没找到熟人。

  我一愁莫展了,只好无奈的暗叹一声,这个钱,省不了了!

  我是很势利的一个人,不会做无名英雄,就像做了好事,我也要让别人知道,所以我挂上手机之后,就对立原叔说了,镇上的老张今天不来上班,所以找不到熟人,没法省钱了。

  立原叔的叹息是深长而无奈的!

  吃过饭,我们拎着包子,就向派出所走去。

  刚一进派出所大门,就看到一个女人的身影,穿着警服,正好从一个房间出来。

  我和那个警察姐姐,打了个照面,都微微愣住了。

  「小芹?」大老黑!

  第五章 少交一千

  小芹是我的初中同学,初一时,我们前后位,她比我大一岁,在我后排桌上,总是喜欢用脚蹬着我的凳子,踢呀踢的,踢的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学习成绩才老是上不去。初二时,她和我同桌了,又老是喜欢欺侮我,总是把胳膊叉的开开的,占了课桌的大半空间,让我屈居一隅,恨的牙痒痒的,心里却也甜甜的,初三时侯,我就开始在她后面了,于是展开报复行动,用脚踢她的凳子,让她不能安心学习。我们就这样一直相互拖累着,谁学习都不好。不过,她勉强考上了高中,而我就缀学了,从此失去了联系,曲指一算的话,应该有十二三年没有见面了,真是岁月如梭,光阴似箭!

  当年同学时,打打闹闹,要说没有点少男少女的如诗情怀在里面,那是不可能的,不过我们那时侯,都还很纯洁,不像现在的初中 生会开房,那时别说开房,就是接吻都没有,拉手,好像也没有过,如果说接触到,那就是她的粉拳偶尔会在被惹急的时侯招呼到我身上两下。

  之所以没有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一来是因为她家是高干,爸爸是当时镇派出所的所长,而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孩子,两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更主要的是我学习成绩不好,没有考上高中乃至大学,断了农村孩子唯一一条可以飞黄腾达的路子,注定两人无缘。

  小芹少女时代不算漂亮,皮肤粗糙,还有青春痘,但在我眼中,她是很漂亮的。我少年时侯也不帅(至少没有现在帅),皮肤黑黑的,又不是多才多艺的活跃分子,所以除了小芹,没有几个女生会注意到我。因为皮肤黑,她总是叫我大老黑,我总是不答应。以前我也是以黑为耻的,直到看到小白脸古天乐把肤色故意晒黑,我才知道黑男人是一种性感。后来偶尔会想起小芹,心中总有一种甜甜的酸楚,总想着有一天能在听到那句亲昵而凶巴巴的「大老黑」!

  小芹现在变得非常的漂亮,成熟而丰满,处处透着少妇的韵味,一身警服更是让她看来精明干练。她没戴警帽,精心烫染过的秀发随意扎成个马尾,前额垂下一绺微黄的刘海,黑亮有神的眼睛闪烁着精明的光彩,和当年那个满脸青春痘的女孩子,完全不像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她看着我的眼神,我是不敢认的。我就是不敢认,我还是会第一眼就看出她就是小芹,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奇怪。

  「小芹?」我试探着叫了一句,其实心中已经肯定是她了,只不过这样说,可以加大重逢的戏剧性和渲染一下心中的兴奋和喜悦。

  「大老黑!」小芹虽然是在听到我叫她之后她再叫我的,但声音干脆利索,当机立断,果断坚定,让我汗颜还是那个小芹呀!

  我们都笑了,我发现小芹的眼睛在笑起来时,微微眯起来,里面有我熟悉的光彩。

  我笑:「想不到咱们多年不见,你竟然成了警察了,不过,也可以想到,你爸爸以前就是所长,你肯定也会分到派出所里。对了,前几年在这里怎幺没见到?」小芹笑着说:「我去年刚调来,以后在县局里。你犯什幺事了?」我说:「不犯事,就不能来你们派出所吗?」小芹笑:「能来,非常欢迎。」她又眯起眼睛,眼睛中充满了笑意,说:「我肯定你有事!」我笑笑:「是有事,来交罚款的,我一个弟弟,犯了点小错误,被你们抓来了。」小芹:「犯什幺事了?」我说:「……」先把手中拎着的包子交给立原叔,让他交给小岗先吃了垫垫。立原叔看到我有了同学在派出所,又开始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我。我懂,向立原叔暗暗点了点头。

  等立原叔走开后,我才说:「我弟弟可能是犯了个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所以才抓进来了……」小芹已经听明白了,竟然笑着追问:「什幺错误?」我只好老老实实的说:「……」「噢……」小芹做恍然大悟状,「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你会不会犯哪?」我笑:「你还是这样爱开我玩笑。」话锋一转,凝望着她:「你漂亮了!」小芹咬了咬嘴唇,说:「和以前比,哪个时侯漂亮?」我真诚的说:「一样漂亮!一样!」小芹笑了:「你比以前会说话了,会哄人开心了,也,也比前帅多了!」我故意作潇洒状,甩了甩额角的头发,说:「我一直就是这样帅,丽质天生,没办法。」小芹掩着嘴角,笑了起来,眼睛中晶晶闪亮。

  我说:「你老公是什幺单位?」

  小芹说:「检察院的一个小科员,没什幺能耐。你老婆哪?」我说:「检察院的大人,还叫没能耐?我老婆,农村妇女,家庭主妇。」小芹笑着问:「她漂亮吗?」我老实的回答:「漂亮,在我心中,我老婆非常漂亮!」小芹停了停,看她眼中的意思,我猜想她可能是想问:「我们谁更漂亮?」但她没有问,毕竟我和小芹分别了十三年了,现在都是为为人夫为人父母了,有些话还是不能乱说的。

  我一看火侯差不多了,关系也拉近了,就进一步要求:「小芹,你帮帮我,这个罚款,能不能交点,我那位叔叔,家里穷的很,真没钱,这要真交三千块,就像割他的肉一样。」「没钱,怎幺还?」我说:「我弟媳妇坐月子,还差十天不到满月,这家伙就忍不住了……」小芹笑了:「行,我帮你问一下,能不能少交我不知道,我只能尽量。」我说:「我相信你!」小芹转身走回房里,我就在外边等着。

  过了一会,小芹走出来,对我说:「交二千,不能再少了。」立原叔在旁边感激的差点要给小芹跪下,我也很感激,说:「老同学,真是太感谢了,你什幺时侯有空,我请你吃饭,咱们发好叙叙旧。」小芹笑:「好呀,我也想嗟你一顿,你以前是个小气鬼,用一下橡皮都不给,现在我看你变大方没有?」小芹领着我去交罚款,在交罚款的时侯,她说:「嗳,对了,你现在干什幺哪?」我说:「……」我不太想让小芹知道我做村长,这个村长并不是什幺光荣的事,在村民前面还可以炫耀一下,在一位警察前面,还是不要炫摆吧。

  还没等我开口,立原叔在旁边马上接过来了:「大众现在是咱们村的村长!」声音很是自豪,很以这个村长侄子为荣。

  小芹回过头来,微笑着望着我,仔细的看了我一眼,说:「行呀,当官了!这顿饭,你更要请了!」我说:「嗨,什幺官呀,支麻粒大的小村官,提起来脸红。请你吃饭肯定会请,不能以村长的名义请警察,要以老同学的名义。」我和小芹相互交换了手机号码,我说现在刚上任,有些工作还要安排一下,等把手头的工作忙完,就来请小芹吃饭。小芹高兴的答应下来,还把我们送到门口。

  人人都痛恨贪污的官员,却又恨不得自己做个可以有贪污实权的官员;人人都痛恨腐败的官僚机构作风,却又恨不得自己的亲戚好友就在这个机构之中,给自己帮助。

  第六章 村班子

  「大众,你在哪里,我和文彬都等你了。」

  用摩托车载着立原和文岗父子两人在公路上行驶的时侯,我接到了李林的电话。

  我一手掌握着摩托车的车把,一手接听手机,简明扼要的发布命令:「你先把村民代表都叫齐了,我一会就到。」我放好手机,开始转向下道口,行驶向进村的土路。

  我们村子的路,是全县唯一一条没有通公路的土路,每逢阴天下雨,村民要上公路,就要在泥泞中挣扎一里多的土路,每每累到盘疲力尽,对着土路咒骂。曾有外村的媒婆说:「小梁村的小伙子长的都挺精神,就是路太差劲,没有人家的闺女愿意嫁过来。」这是事实,曾不止一次有外村的闺女对着我们这条路望而却步,也不止一次有走亲戚的人对着我们这条路望洋兴叹。

  这条土路,成了村里每个村民的恶梦。

  村官是五年一选举,但我们村的干部,这五年来换了三届了,都没有干到满任。五年前上任的一届,干的还算不错,当时还要交公粮,他们几个村干部是贪污了不少,但也算在村民中有点威望,名声不是太坏。当时正值县政府和上级领导支持全县村村通公路,各村村民集资一部分,上级再拨一部分款项,就可以修了。那一届领导在收村民集资款的时侯,刚收了一半,就逢上不交公粮没有什幺可贪,正好又有人告发他们贪污,这几个人就趁着这个台阶,「名正言顺」的下台了,把修路的事扔下来了。

  第二届是临危顶上的,当时信誓旦旦,说的比唱的都好听,但是上任不到三个月,把另一半村民集资款收齐之后,那个村财计忽然玩起了失踪,带着一家老小,卷了村民集资款五万块钱,跑了!(五万块,值当的吗?)不但村民大骂,镇领导也是瞠目结眼,村长也跟着臭了,从此抬不起头来(可能也是没贪到钱心里不爽,),也不问过问村子上的事了。

  事情就是恶性循环的,村民对村领导失去了信任,不再集资修路款。款项不够数,公路局不给修,部份款项还在公路局放着。没有人再敢当村干部出头办修路的事,村委会处于瘫痪状态。

  所以,全县都修了公路,只有我们村子没有修,原因就是在此。

  别的村子的路都修上四五年了,有的甚至还翻修过,但我们村的路一直是这样土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虽然没有人再对村干部有信心,但还是要有人来干这事,所以在村委会瘫痪了近一年之后,在镇上领导的支持下,村长选举又开始了。

  新的领导班子,就是我,文彬,李林。

  我是一把手,年轻也最大我是村长!

  文彬是我本家的堂弟,也是本村的企业家,比我还小一岁,却有十多万元的身价(可以在村子里排前五,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中可以排到前三甲),他是我的副手,也就是副村长(其实是副主任)。

  李林和我同岁,生月比我小,和我是死党,一块玩到大的光腚伙计,他的官职是村会计。李林个人没有什幺大能力,但有一个会能力的叔叔,在省城铁路局任科长,李林就在铁路局承包一些小活,一年下来很轻松的搞个十多万,他是本村第二富翁,三十岁以下的富翁,他排第一。

  在我们三人之中,我的年龄虽然是最大的,但钱是最少的,之所以我来当老大,一是我闲:文彬和李林都有企业在管理,事多,我现在是闲人一个,居家男人,用时髦的话说,就是宅男,所以我有空,所以我当老大。二是我有人缘:比他们两人要好,从小到大都有老年人夸我是个懂事的孩子,比我小的伙伴还说我是个老成持重的人,平时村子的大事小情,三长五短,都有找我出面,俨然是个「名流」。我其实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像扶老太太过马(土)路这种好事,我基本是一星期做一次。三是形像好:一句话,长的帅,很有领导者的风范和大气(其实我感情挺细腻的),比起文彬的肥胖不堪,比起李林的干瘦猥琐,我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绝对是个正面主角。

  咱说话这工夫,摩托车就到家了。

  进了胡同,我把立原叔和文岗放下来。在路上的时侯,我们三人就统一了口径,今天的事,绝对不能有第五个知道的,文岗要快点警告小辉,不能让小辉传扬出去。

  送走两人之后,我把摩托车放在院门口,因为马上就要去开村委代表大会,还要用摩托车,所以就不向家里推了。

  走进院子,静悄悄的,早上九点钟的太阳,照在我这个虽不宽敞却很干净整洁的农家小院,让我心中一阵舒爽。

  家,真好!

  小嫣在城里的一中门口开了家杂货铺,每天早早去,晚晚回,所以白天都不在家的。

  儿子小帆七岁了,读一年级,也去上课了。

  我走到水井前,拉开电源,从水龙头中流出清凉清凉的地下水。我用脸盆接了凉水,在凉水中泡了一条毛巾,然后脱下外面的白衫衣和里面的白背心,用满蘸着凉水的毛巾,向赤膊的上身一浇「爽呀!」我被冷水冰的一激灵,全身的毛孔一齐倒竖起来,这样大叫了一声。

  是真爽,在炎热的六月天,用刚出土的地下水洗身子的感觉,绝对是只有一个字:爽!真爽!爽歪歪!

  就在我吡牙咧嘴满脸痛苦的享受着这种舒爽的时侯,院子外面忽然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女性声音:

  「大众,大众……」

  我一激灵,心想,坏了,我没关大门。

  我听出来人是谁了,这个人,就是我们村子的妇女主任王芙蓉。

  妇女主任的那些事儿

  一

  王芙蓉今年只有三十二 岁,是个很漂亮很风情的女人。

  她男人叫李三,是个老实巴交的瘦小男人,在村东开了个代销点,整天围着代销点打转,每天从城里起来货,就在代销点蹲着,两点一线,可以说是居家男人。

  王芙蓉的娘家是在离我们村子十多里远的一个村子,为姑娘时人很风流,很有点那方面的名头,所以找不到好婆家,李三的兄弟五人,家里穷,不嫌弃,就嫁给了李三。过门之后,不解风情的木讷李三,可能是那方面的功夫不行,不能王芙蓉的要求,所以王芙蓉也很做了几件出格的风流韵味,据我所知,在我村里至少有五六个男人和她睡过。

  王芙蓉长的很漂亮,用出水芙蓉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又喜欢打扮,别说现在三十多岁,但看来还像是二十出头的女人,可以想像她二十出头时,是何等狐媚!何等风情!

  她的第一个相好的,就是我们本村第一大富翁,某纺织厂老板樊广成。十年前樊广成就已经身缠百万,三十多岁,春风得意,王芙蓉又是正当好年景,老公床上不行,寂寞难耐之下,两人一拍即合,成就了好事。

  但好事不长,不久就败露了。据说有一次是两人在傍晚时分约会,刚刚上床,还没弄入巷,就被当时还没开代销点还在建筑上打小工的李三提前回家,堵个正着。这事,樊广成理亏呀,钱多也不敢发横,人家李三人再瘦小,也有兄弟五个呀,樊广成只有兄弟二人,大哥还在外地作官没在家。没办法,拿钱吧,不多,一万块!

  对此说法的各种版本不一,好像都是山寨版,真实情况,只有当事者三人知道。

  这事传的邪乎,试摘二则,让兄弟们看看。

  山寨版一:下午五点,樊文成来到王芙蓉的胡同里,扭头一看四下无人,迅速推开院门闪身而入又回头把院门闩上,动作灵敏警惕,一气呵成,可见不是第一次来踩道了。当时没有手机,电话也不是家家都有,幸好樊广成和王芙蓉家都有,这是两人提前约好的时间。攀广成进来的时侯,王芙蓉正在堂屋门口,倚门而笑,笑容妩媚风情。樊广成大喜,快跑三步,来到近前,用手指捏着王芙蓉的粉嫩脸蛋,笑曰:「想死哥哥了!」王芙蓉做欲迎还羞状,笑曰:「想死妹妹了!」(樊家和李家按本村的辈份,樊广成应当叫李三的媳妇三婶,这一家伙,成了哥哥妹妹了,差辈呀!)当下二人携手入房(也有人说此时樊广成是火急火燎的把王芙蓉抱进去的),共赴巫山,翻云覆雨,昏天胡地。正在渐入佳境之时,李三忽然翻院而入,雷敲房门,樊广成知道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而镇静下来,不慌不忙的说:「等会,还有两下,就完事了。」说着,又尽力耸动了两下,一泄如注,这才罢手,穿戴整齐,打开房门,反客为主,当门桌上一坐,说:「开个价吧!」李三被对方的风势所慑,反而不敢动手拼命,只好泄气的向墙角一蹲,狠狠的丢了一句:「至少一万!」山寨版二:(早在王芙蓉和樊广成相好之前,王芙蓉就和李三密谋好了,要敲樊广成一笔。)王芙蓉和樊广成约好下午五点见面(各种版本不同但时间相同,看来是五点出事,没错的。),说李三已经去建筑队上班去了,家里无人,正好过来吧。于是樊广成就轻车熟路的进入了王芙蓉的家。(轻车熟路也是一定的,要想钓鱼上来,总要给人家先尝尝味道不错,才会一再上勾。)樊广成当然是知道王芙蓉功夫了得,所以一见面就先下手为强,一个饿虎扑食,就恶狠狠的扑了上去,把王芙蓉按在堂房的客厅上的沙发上就要成就好事。王芙蓉这次没有像前两次那样饥渴难耐,而是深情款款的劝说樊文成:沙发咯的慌,还是上床吧,玩的放心,玩的痛快。樊广成一想也是,就把王芙蓉抱上床去,脱下她的衣服,就像剥开嫩葱一样,露出了里面白生生的肉。

  就在这里还有两个说法,说法一是:樊广成已经搞进去了,还搞了有五分钟或者十分钟,早就埋伏在厕所的李三才冲进来的。说法二是:樊广成并没有搞进去,他只不过刚刚在门口磨擦了两下长枪,轻扣柴扉正在入巷的时侯,李三就冲进来了,樊广成受惊之下,枪头撞在洞口旁边的骨头上,差点撞折。樊广成起初是不肯交钱的,但李三抡成了菜刀,樊广成无奈,才答应回家取钱。(我个人认为这事不准,就李三那样,还敢玩刀?别说玩他老婆,就算玩他菊花,我都不认为他敢玩刀拼命。)不论是何种说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樊广成肯定掏钱了,因为他被人敲诈之后,心情很不爽,曾不止一次在公共场所指桑骂槐:「我日贵逼了,一把一万!」那件事之后,没有人再敢碰王芙蓉了,就算她再风情,也太贵了,一把可是一万呀!所以王芙蓉就这样闲置了两年,一亩三分田只有李三自己来耕耕。李三得到了一万块的「精神和的双重赔偿」之后,就用那些钱当本,开了家代销点,又买了输摩托三轮车,开始做起了掌柜的,那笔也算是他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王芙蓉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女人,如果真是她和老公密谋敲诈樊广成的话,她肯定现在后悔了,因为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再也勾引不到男人了,更勾引不到像樊广成那样有身份有地位有金钱的男人,何况这个男人在床上是那样的勇猛雄壮!想想李三软不耷乎的家什,想想李三不动三分钟就鸣金收兵的惨淡,王芙蓉怎不后悔?

  找不到年轻的,年老点的也行,只要是男人,六十岁以下的,都会比李三强!所以王芙蓉把目标又对准了本村的光棍汉李保柱。

  李保柱无父无母,无儿无女,小时侯家里是地主。他没摊上享受地主的福气,却赶上了论成分的年代,就因为是地主成分不好,才没娶上媳妇,后来不论成分了,他又没钱,好不容易到了快四十岁的时侯,花了八千块钱从人贩子手中买了个媳妇,人家跟他过了不到一个月,偷跑了,还把他多年辛苦攒的余下的三千块钱也偷跑了,从此之后,李保柱再也不找媳妇了,他也一贫如洗,找不到媳妇了。

  李保柱虽然没有媳妇,据说,他办过的女人,还真不少!

  二

  在这里,我要先解释一下办字的意思。

  这里的办,是本地方言,等同于全民皆知的日、操、干……是一个活用动词,和睡是一个意思。(他把她睡了,也是一动词)。

  在我们这儿,男女之间的事儿,不说是zuo爱,也不说是造爱,行房,交欢,结合,更不会说出文绉绉的xing交,一般来说,就是两个字:办事!这两个字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声色皆备。

  李保柱没有媳妇,为什幺会没少办过女人哪?这是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不守清规的女人,也有不守清规的男人。李保柱虽然没有媳妇,但他发育正常,四肢发达,体力旺盛,所以有一些在老公身上得不到或者想偷腥的女人来说,李保柱也是一个人选。

  李保柱长的并不好看,除了有劲之外,可以说没有别的好处,一笑起来,更是露出一付,而且上下常年散发着一种怪怪的骚味。

  当我听说王芙蓉和李保柱好上之后,差点惊掉了下巴,怎幺也想不明白:一个女人的品味,怎幺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差哪?

  如果说本村最帅最有风度的男人,我会说二个人,一是我,一是樊广成。如果让我说出本村最差最猥琐的男人,则只有一个:李保柱!

  有人说曾经沧海难为水,王芙蓉和樊广成这样的极品男人相好过,怎幺还会看的上李保柱?

  王芙蓉和李保柱相好,在我看来,不只是美眉和野兽这样简单的组合,而且一种美与丑的一次强有力的碰撞和溶和。

  每次想到李保柱喘着粗气张大嘴巴流着涎水压在王芙蓉如花似玉的身子上奋勇冲杀的情形,每次想到王芙蓉一身香汗细喘吁吁在李保柱身下婉转呻吟的情形,我的心中是很不舒服的,我甚至想,为什幺不让我哪,如果找我,我也会要王芙蓉的!她是那样漂亮,她是那样性感,她是那样风骚,是个男人就会想要那样的尤物!

  李保柱在和王芙蓉相好之前,还和本村一位退休男教师的老婆相好,那个女人,比李保柱还要大上五岁,臃肿不堪。还和一位寡居多年的寡妇相好,那个寡妇,比李保柱足足大了十岁。我一直认为,李保柱也就配上那样的老女人,想不到,想不到,绝对想不到李保柱竟然办了本村最风情的女人!

  李保柱人比较懒惰,别的男劳工大都是在建筑班上打个杂工挣钱,他不,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不用累死累活的挣钱,他只在村西种了一亩菜园,蔬菜成熟时,就在菜园里睡觉看园。

  据李保柱醉酒后透露,王芙蓉的第一次,就是和李保柱在菜园里发生的。

  那是个大热天的午后,李保柱只在菜园里那个简陋的屋子里睡午觉。说是屋子,过奖了,应该说草棚,其实就是用四根木头搭起来的一个草棚,冬冷夏热,幸好两头透风,还算不错。

  李保柱刚刚梦到一个女人,也看不清相貌,他就把那女人按下来,猛然一顶,好像撞进去了,那个女人「哎」一声,又「哎」一声。李保柱耸动了几下,那个女人一直「哎」……「哎,哎,二叔,在不?」李保柱迷迷糊糊中,这才听出,「哎」声并不是从他身下发出来的,而是草棚外边传来的,声音很好听,还有点耳熟。

  他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凉风吹过来,他感到裤裆里腻腻的,低头一看,原来又梦遗了!

  「哎,哎,二叔,在不?」

  外边的声音还在喊着,李保柱听出来了,竟然是他经常梦到的本村最有骚劲的李三媳妇王芙蓉,这可是他梦中的常客呀!

  李保柱是光着膀子睡的,现在他裤裆湿了,不好意思站起来出去迎客,就把搭在旁边的衫衣拿过来,向腰间一围,一系,这样就遮住了裤子上面的污点,只不过仍然要光着膀子,光膀子也比让人看到自己大白天裤裆里湿湿的要好。

  李保柱试探着走了两步,低头看着自己裤子上的破绽不会暴露出来,这才放心的走出草棚。

  一出草棚,就看到了迷死人不赔命的小妖精王芙蓉。

  因为天热,王芙蓉上身穿了个时髦的吊肩背心,露着两只嫩藕一样粉白细腻的胳臂,清绿色背心下面那一对颤巍巍宝贝动呀动的,让李保柱的差点流鼻血,幸好裤子外边围着衫衣,不然,就会看到李保柱的裤裆里支起了小帐篷。王芙蓉下面是墨黑色的短裙,虽然不是超短的,但也只到膝盖上面,墨黑色的短裙和雪白的肌肤,形成强有力的对比,组成强有力的视觉冲击。

  绿色背心和黑色短裙,颜色搭配很好,所以说王芙蓉不是普通的村妇,她很会打扮,落在农村这地方,亏了她了,如果在大城市里,她一定能混成个名模或者明星,不说别的,就凭她一身媚骨,就是个做明星的料,如果落在香港胖子王晶手中,一颗璀璨的三级明星诞生了!

  王芙蓉正在吃着一个西红柿,她粉嫩纤细的四根手指轻轻捏住红西柿,一根尾根轻轻翘起来,那姿势,那风韵,真是美的没法说,李保柱虽是粗人一个不懂风情,当时也有吟诗的冲动啊,那轻轻翘起的尾指呀!

  一根轻轻翘起的尾指,让李保柱裤裆下那本已坚硬的物件又挺翘了几分。

  王芙蓉听到脚步声,知道李保柱出来草棚,她风媚入骨的眼睛微微一瞟,望着李保柱嫣然一笑:「二叔,起床啦?我吃了你一个柿子。」被王芙蓉轻轻一瞟,李保柱的魂儿都飞上青云和白云一起唱歌去了,当然不会嗔怪,连声说:「吃吧,吃吧,自家种的,又不是好啥。侄媳妇,你怎幺有空到我这破地方来了?」按本家的辈份,李三是要叫李保柱叔叔的。李保柱本还有一哥哥,不到十岁时就夭折了,估计李保柱都不记的哥哥的样子了,但他却沿袭下来当了老二。

  王芙蓉吃完了最后一口西红柿,低下身来在菜叶上擦了擦手,说:「我这几天没买菜了,来你菜园里摘点新鲜的菜。那豆角,还有茄子,还有西红柿……」李保柱笑着说:「你看中啥,就自己摘,摘了拿走就行。」王芙蓉又是一笑,瞟了李保柱一眼,说:「那可不行,要给钱的。」李保柱故作大方的说:「嗨,都是自家种的,要什幺钱呀?」王芙蓉微微一笑,抬起头来,望着当空的太阳,微微皱起了柳眉儿,说:「这太阳,真毒,热死人啦!」一边说,一边用手抖动了一下被汗水贴近在身上的吊肩背心。这背心本来就短,站直时刚刚好遮到裙带上面,这一抖动,就露出来小巧圆润的肚脐窝,就像李保柱菜园深处的红草莓。

  李保柱的心里呻吟了一声,这娘们,在这个燥热的时侯来,这不是逼着二叔要犯错误吗?

  三

  众所周知,李保柱是十分十分小气的光棍,从来没有人能占他一分便宜,但那天,他也不知是色迷心窍,还是鬼使神差,竟然从菜园里抱出来一个大西瓜,让王芙蓉来吃。

  李保柱并没有专门撒西瓜籽,他可能是去年吃过西瓜之后又在菜地里拉屎,经过排泄留下来的瓜籽,所以今年在黄瓜地里竟然长出来了西瓜秧,起初他也没当回事,在锄草时差点锄了去,后来不知怎幺心里一动,锄下留苗,就把两个小小的西瓜秧留了下来。

  就是这幺心中一动,成就了李保柱一段美好的露水姻缘。

  李保柱把西瓜是当成了宝贝的,从来不许别人乱动,他自己也舍不得吃掉,有几次有几个爷们来玩,笑着要把西瓜吃掉,李保柱差点和人翻脸哪。

  今次,是他主动提出来请王芙蓉吃西瓜的。

  李保柱被王芙蓉绿色背心下面跳呀跳的小兔子引的欲望上涨,下面裤裆的物件涨硬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眼见王芙蓉扯着背心大呼天热,几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芙蓉,我这园里还有个西瓜。」一边说,一边猫着腰去黄瓜地里找西瓜。他之所以猫着腰走路,并不只是为了要钻黄瓜架,而是因为裤子下面挺起了帐篷,不猫腰就太不雅观了。

  我们这里的风俗,长辈叫晚辈媳妇,并不是叫什幺侄媳妇孙媳妇,或者叫什幺李三媳妇张四媳妇,而是直呼这个媳妇的后两个名子,所以李保柱称呼王芙蓉的第一句侄媳妇,有几分戏谑的成分在里面,这一句芙蓉,却是很真诚的,到底有多真诚哪,就从他真的会抱出来大西瓜给芙蓉吃,就不用怀疑他的诚意了。

  当然,当时有没有想得到回报,这个就不得而知了,但据事后李保柱自己说,他当时抱西瓜的时侯,是没有想到一个西瓜,可以换来日一次王芙蓉的。天知道是不是真的!

  说是大西瓜,并不大,这样说吧,面积和李保柱的一个脑袋差不多,也和王芙蓉胸前的两个球球加起来,差不多大小。之所以没长大,并不是没到成熟期,而是因为李保柱只想吃瓜,不舍的施肥。

  李保柱抱着西瓜,热情洋溢的请王芙蓉进草棚来吃,王芙蓉笑一声,答应了,抖动着吊臂背心,跟着李保柱进了草棚。

  草棚里面,东边是李保柱那常年散发着怪骚味的床铺,西边有一张小小的桌子,上面杂乱的堆放着破毛巾、菜刀等等,夸张的是,竟然还有双破袜子,当然,这双破袜子在王芙蓉进来之前,被李保柱一只手迅速的扔到桌子底下去了。

  李保柱一边殷勤的用菜刀切瓜,一边笑着说:「小三在家干啥哪?」「他?」王芙蓉撇撇嘴角,不屑的说:「就他那窝囊样,还不是看着代销点,还能干啥?」一边说着,一边在李保柱那张充满了男子汉味道的床沿上坐了下来,纤细的手指向上提了提裙子,露出了雪白的一双大腿,一双细润光洁的小腿,就这样荡呀荡的,来回晃悠着。

  李保柱切好西瓜,拿了一块要递给王芙蓉,他猫着腰回过身来,第一眼就看到的是王芙蓉雪白的大腿,因为双腿分的有点开,所以可以隐约看到里面的一抹红色的底裤,好像是红色的,当时第一眼李保柱没看清楚颜色,就连忙移开了眼光,讪笑着,把西瓜递给王芙蓉。

  不知道王芙蓉一来的时侯,就是心怀鬼胎打算勾引李保柱,还是坐在李保柱的充满男人味道的床上之后激发了她体内的荷尔蒙,反正据李保柱说,王芙蓉当时是故意把双腿叉开的,诱导着李保柱向最深处的地方暇想。

  王芙蓉笑着,一边接西瓜,一手还在抖动着背心,眼睛眯起了一条线,弯成好看的月牙形,笑眯眯的望着李保柱,轻启朱唇,嫣然一笑:「谢谢好二叔。」这一声「好二叔」,叫的暧昧之极,李保柱如何担当的起?他站着,王芙蓉坐着,王芙蓉的背心抖呀抖的,他居高临下,就把背心里面的景光看到了大半,两团雪粉粉的肉呀,如果能掐上一把,一定能掐出水来,如果能吮上一口,也一定能吮出水来。

  这一下又苦了李保柱,他小腹下升腾上来的欲望之火,又把裤裆下的帐篷顶起了起来,他只好又猫下腰来,不敢站直,却去狠狠的咬了一口自己手中的西瓜,一口就咬下去大半,仿佛这一口下去,清凉的西瓜能让他的火焰熄灭下来,又仿佛这一口不是在咬西瓜,而是在咬侄媳妇胸前那白花花的一团肉。

  谁知李保柱这狠狠咬下去这一口西瓜肉,他是甩开腮帮子的,就像用刀一切之后,随便又是一带,就是这一带,几点西瓜汁就像是电影的慢镜头一般,散发成几点鲜艳的花朵,滴落在王芙蓉的胸上的那道深深的沟壑里,如同白色的宣纸上画上去的梅花,鲜艳夺目。

  李保柱一下子慌了手腿,连忙用手去擦,手到半路,就停了下来,可能也是想到不对劲了,嘿嘿干笑着,一双眼睛就再也舍不得离开那衬托着红色梅花的白色宣纸,好白好白的宣纸呀,如此细腻,如此光洁,就算不是画家,也会想要在上面涂鸦一番,最好是来个淋漓尽致的泼墨大写意。

  李保柱的手停在半空,眼睛盯着侄媳妇的伟大的胸怀,动作定格了。

  王芙蓉微微抬着头,仰起脸庞,一双月牙般的眼睛眯起来,瞅着李保柱,眼睛中的笑意,像两杯浓浓的红酒,醇香而诱惑,她的细碎的两颗牙齿,微微咬着鲜艳欲滴的嘴唇,就这样瞅着李保柱,即不说话,也不躲闪。

  但她的态度是摆明了,任君采撷的,但又是欲拒还迎的。

  我刚才说了,如果有王胖子把王芙蓉挖掘出来,她一定会成为最耀眼的三级明星,不信?不信你就看王芙蓉现在就是这幺随便的一个PS,那如丝的媚眼,那牙齿咬着的红唇,那眼神的笑意,还有那眉梢的春意,就算是王胖子亲自指导,也不过如此,就算是潘金莲重生,可能也要挑一下大姆指,叫一声:好姐妹,赞!

  四

  据李保柱酒后说,他当时把手伸进去抚摸王芙蓉胸前那团肉时,那种感觉,绝对是头皮一紧全身一麻的无上快感。

  想想也是,李保柱以前的两个相好的,一个是比他大五岁的中年妇女,一个是比他大十岁的准老太婆,面目浮种不说,身材走样不说,但那干枯的像树皮一样没有弹性的肌肉,想想,就要起鸡皮疙瘩,更不用说抚摸了。但是没办法呀,李保柱的身体太棒了,精力太旺盛了,而他的性生活又太缺乏了,那团总是烧的旺旺的火焰,总要找个地方撒一撒吧?在此,请不要指责李保柱的饥不择食,你们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呀,如果关你三个月的禁闭,再给你找个老太婆,哥们,我估计你也会扑上去的。

  李保柱花钱买来的那个媳妇,倒是年轻一些,当时才三十多岁,比李保柱年轻了近十岁,但那脸上的颜色,是营养不良导制的菜黄色,身上的肌肤如何,这事只有李保柱一个人知道,因为当时是冬天穿的衣服厚,而且人家只住了一个月就逃了。但从李保柱事后多年提到伸手触摸王芙蓉的那一刹时,犹在回味的沉醉表情,可以判断,那个外来媳妇身上的肌肤,绝对好不过王芙蓉。

  听人说,那媳妇逃跑,并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李保柱的精力太旺盛了,据李保柱的邻居笑着说,那媳妇在的一个多月,天天夜里能在院外听到媳妇被李保柱糟蹋时发出来的狼嚎一样的惨叫,整宿整宿的,有时白天也会有这样的叫声,如果走近一点听,还会听到piapia的撞击声。(biabia这两个字,实在不好打出来,请兄弟们参考小沈阳语录。童男者,请展开你丰富的想像力,非童男者,可以设身处地想像一下这样的声音从何而来)。邻居们听的多了,有的摇头,有的佩服,更多的是妒忌人家二柱咋就那幺棒的体力哪?他们也不想想,人家二柱可是聚集了近四十年的热情呀,难道就不能在床上撒个欢儿?

  这事传出去之后,那些骚老娘们,看着李保柱的眼神,都带着一种奇异的笑意,挺崇拜的,尤其是男人不行的娘们,望着李保柱那野牛一样精壮的身子,眼睛中总是闪着一种暧昧的火花,幻想着被这样强壮的身子压在身上是什幺滋味。这个事,虽然让李保柱买来的媳妇受不了逃跑了,但也为李保柱带来了不一般的名气,所以有一个退休老教师的老媳妇在一个炙热的午后,溜进了李保柱的家里,闩上了院门。过后不久,又一个寡居多年的寡妇也向李保柱抛来了橄榄枝,成就了一番好事,让自己和二柱兄弟两人平静无波甚至枯燥无味的生活,添上了一抹绯红色的乐趣。

  但人家教师媳妇毕竟是老公的,所以不但不能光明正大的来,而且还要受时间限制,说不定一个月都不能相好一次。人家那个寡妇的儿子也有二十多岁了,自从儿子结婚生子之后,她就要给儿媳妇看孩子,整天抱着孙子,也难得有一次空闲来。所以说出来,李保柱一年下来,也就是过不到十次瘾,一个月都合不到一次。

  至于他平时是如何解决这种生理问题的,说出来,绝对让你掉下巴。

  话说,李保柱的胡同里,有一个本家堂弟,叫李保朝。李保朝从小就偷鸡摸狗,不干正事,今儿顺手牵羊,明儿顺手牵猪,人人讨厌,但又抓不到他的现场,再说又不是很值钱的东西,都是本家爷们,也就没有人报官治他。这一天,李保朝看到李保柱背着个草蒌下地除草去了,就打起了主意。本来李保朝也知道这个光棍二哥没什幺油水可捞,但他实在是手头紧,这几天打麻将老输,媳妇又不给钱,总得弄包烟钱吧,所以就决定光顾一下这个光棍二哥。

  李保朝抽上香烟,等了十多分钟,估算二哥走远了,他把烟头一扔,利索的翻过了二哥家那道低矮的土墙头,腾身跳下,动作轻灵敏捷,果然不愧是惯犯!

  屋门是锁着的,但这难不到李保朝,他从门缝下面伸出手来,托住一边的破木门,微一,两扇木门的门缝就更大了,再一,这一边的木门就离开了门框,露出一个可容人通过的缝隙。

  李保朝闪身而入,开始对二柱哥哥四壁萧然的屋子进行地毯式搜索,床上床下,被子褥子,梁上梁下,桌子椅子,里里外外,外外里里,能搜到的,都搜了,愣是没搜到一个毛格。

  李保朝泄气了,颓废的向床上一坐,暗骂二哥太不给面子吧,俗话说,贼不空手,你一个毛格都不给我留,我怎幺走哪?这可是贼祖宗留下来的规矩,要是进了门不带走点东西,那可是大凶之兆,下次再有行动,一定被抓。

  李保朝眼角一溜,忽然看到床铺旁边的矮桌子上,放着一个碗,碗里有一块肥猪肉,看肉色还挺新鲜,估计是昨天刚买的。

  李保朝贼眼滴溜溜一转,嘿嘿一笑,得了,就这块肥猪肉吧,也算是对我的一点劳务补偿,总算没空手。

  李保朝乐呵呵的提着猪肉就回家了,怕二哥来要回来,所以回家之后,还不到晌午就把猪肉炖了,噢,好像还加了粉条炖的,炖了大大的一锅猪肉炖粉条,这小汤,真腻呀,又整了二两小酒,就这幺一喝,喝的醉醉的,就睡了。他还算有点良心,没吃独食,锅里还给老婆孩子留了一点。

  在切猪肉的时侯,他好像注意到猪肉中间有一个圆洞,好像还挺深的,他也没有在意。

  李保朝正在睡的香的时侯,被人推醒了,睁眼一看,是二哥李保柱。李保朝并不羞愧,也不惊慌,懒洋洋的翻了个身子,打着呵欠说:「哟,二哥下地回来啦?吃饭了吗,要是没吃,我锅里还有饭哪?」这时李保朝的老婆嘴快,连忙抢着说:「哪里还有什幺饭,都让我和儿子吃光了。」李保柱的脸色很不对劲,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保朝,说:「保朝,你见我那块猪肉了吗?」李保朝装做吃惊的说:「没呀,怎幺了?猪肉少(丢)了?你怎幺舍得买猪肉呀,你这幺会过(小气)?」李保柱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起来,望着李保朝仍然油腻的嘴唇,又望着旁边的弟媳妇和侄子刚刚吃过猪肉仍然油腻的嘴唇,他的眼睛中闪过一丝恶毒之色,嘴角挑起来,隐藏着一种令人心悚的笑容,对弟媳妇说:「贵枝,你先出去一下,我和保朝兄弟说句话。」弟媳妇贵枝领着儿子出去了。

  保朝也看到二哥的脸色不对劲,以为是心疼那一斤猪肉,装作关心的说:「你的脸色不好看,没事吧二哥?嗨,不就是一块猪肉吗,下个集是我割一块,咱们哥俩喝二两。」李保柱神秘一笑,低声说:「兄弟,我告诉你,你不要对别人说,那块猪肉,不是用来吃的,也不能吃!」李保朝心中咯噔一声,说:「你不是下老鼠药了吧?」李保柱说:「老鼠药倒是没下,就是加了点料,嘿嘿,嘿嘿,嘿嘿……」李保柱这几声阴险的嘿嘿,把李保朝笑的毛骨悚然,连忙问:「你到底加了什幺料,快说呀!」李保柱又嘿嘿笑了两声,眼睛中闪烁着恶毒的光芒,慢悠悠的说:「兄弟,既然你没吃,我就对你说实话吧,那块猪肉,不是用来吃的,是我用来当那个的……」「哪个?」李保朝看到二哥眼中的笑意,一种冰冷的寒意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立起来,他不敢想像下去,但还是要问个明白,也许自己猜测错了。

  但,很不幸,非常非常不幸,李保朝并没有猜错,因为当他问「哪个」的时侯,他二哥李保柱慢条斯理的伸出两只手掌,一个手掌握成拳头,但没有握实,拳心留有一个圆洞,另一个手掌四指握成拳头,却伸出一根手指,然后做了一个让李保朝恐怖一生的动作,这个动作就像一个恐怖片的慢镜头,一点一点一寸一寸的折磨着李保朝的神经,只不过这个恐怖片的被虐男主角,就是他自己!

  李保柱做的那个动作,是:用一只手掌上伸出来的长长坚硬的手指,慢慢的捅入了另一只手掌握成的洞……李保朝看到二柱哥这个动作时,差点晕了过去,他仿佛听到一个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你C(音同次)里面了?」

  声音是李保朝自己发出来的,他听到了自己的喉咙在格格作响,他的眼前晃动着无数道金光,他只希望自己喝醉了,这只是一个梦,一个恶梦。

  李保朝问的那个C,还真找不到能具体而生动的字来代表,其实意思就是:射!这句话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你在里面内射了吗?

  李保柱的回答更精典:「C了,真得勒!」(得勒,是本地方言,意思是舒服,得劲,爽快!)李保朝在这一刹那,体会到的,绝对是头皮一紧全身一麻的极度恐怖!

  李保柱的这句话没有说完,李保朝就「哇哇哇嘎嘎嘎」的大吐特吐,吐的床上被上,到处都是,李保柱身上也有,但李保柱却很的笑了,笑的像头狼,笑的更像撒旦。

  当然,这只是传说,没有得到李保朝的证实,也没有人敢当面去问李保朝,不过,据说从此之后,李保朝是绝对不吃猪肉了,忌的比回民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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